✦ 計畫概要
🌐 115 學年度合作校
2025 年 11 月甄選,薦送 2026 年秋季至 2027 年春季研修。
💰 繳交本校學雜費
交換期間仍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;可一併申請本院國際交換生獎助學金。
📋 從嚴語言標準
若交換學校有更嚴格之薦送標準,則從其規定,並因應各校情況不定時修正。
完整公告與表單下載(工學院官網)↗
🌐 115 學年度合作學校
📅 甄選期程:2025 年 11 月甄選(薦送 2026 年秋季~2027 年春季)
📋 申請資格
基本資格
- 具本院學籍之學士生二年級(含)以上、研究生一年級(含)以上,申請時須註冊在學,前一學年 GPA 達 3.3(含)以上。
- 申請非中國大陸地區者,英語至少達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(托福 iBT 71 或多益 750);若交換校有更嚴格標準,從其規定。
特別留意事項
- 非中華民國國籍學生不得甄選至其原屬國籍國家或地區境內之學校。
- 僑生不得甄選至其原僑居地之學校。
- 以陸生身分入學者,不得報名中國大陸學校。
- 參與院級交換計畫者可一併審核國際交換生獎助學金,無須另外申請;僅參與校級計畫者無法申請。
🗓️ 申請時程
◎ 本公告未盡事宜,悉依本院解釋(決定)辦理。實際日期以當年度工學院公告為準。